我常常在想,天下无一人生活在真空里,谁的生活中都有太多的鸡毛蒜皮。倘若把文学比作乐器,让它为生活伴奏,有时交响乐,有时钢琴调,有时小夜曲,则生活的滋味可能会更美妙,也会更令人神往。
从小到大,仿佛文学都在我的身边。上世纪70年代初期,我们学校经常组织学农学工劳动。我们去造纸厂劳动,就是清理废旧书报。可是堆积如山的废旧书报中,还有许多完好的书籍,我们舍不得扔,同学们就纷纷藏着自己想看的书。我参加过几次学工劳动,竟然拿回家二三十本书。我父亲做的书架上,就有了《李白与杜甫》《中国小说史略》《中国文学史》《苦菜花》《林海雪原》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,还有五六十年代的《诗刊》等等。
有了书,我不再听别人讲故事了,我自己看,我看完了自己藏的书,又与有书的同学交换。我的发小家里有个书房,有满柜子的书,我就是在他家借到了巴金的《家》《春》《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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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看多了,我就真切地知道书为不同的人所写,不同的人写不同的书,有人写厚书,有人写薄书,有人写长文,有人著短章。
我从此开始胡思乱想起来。我放学回家放羊时,就把自己编进了“王二小”的故事中,我给自己取名叫“战娃”,战娃的故事我对来我家走亲戚的表弟讲了一遍,没想到他后来老是缠着我给他讲战娃的故事。
表弟这个听众无意中鼓励了我,我发现了自己的“能耐”。等我上了高中,专业分班时,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“文艺理论班”,而且成为班里写作组成员之一。
高中一年级时,同学们就叫我“笔杆子”,我受此鼓舞,写了短篇小说《验粮》,投寄给《陕西文艺》。在退稿信上,编辑称我“建全同志”,这让16岁的我,觉得自己好像是个才子。
1978年春,我刚满18岁就参军入伍,在新兵连集训期间,我除了写日记,代个别战友写家信,还写散文。有一篇题为《湖南的山乡》的习作,被政治处干事看到了,他评价说:“语言朴实,观察细腻,写得好!”他鼓励我坚持下去。
我就此成为团宣传股重点培养的“写作苗子”,下连队当了一年文书后,就调入宣传股,当了新闻报道员。引领我踏上新闻这条路的,则是文学这盏灯。
19岁那年,我的散文处女作《春节》发表在当时我们部队三营所在地洪江市文艺月刊《山泉》上;一年后,我调到北京,开始在《解放军报》发表文章。不久后,我被评为优秀报道员。
写作固然有分类,各有各的名堂,但一样的功夫是思想的能力与遣词造句的技巧。
我从部队转业后,业余爱好仍然离不开文学,作家梦长久地萦绕于我心中。我先后加入了广东省作家协会、海南省作家协会。
我是以商人的身份退休的。一退休,闲暇就多了,这时受情感牵引,就又寻找文学这位“初恋情人”。而面对文学,我有时愧疚,有时坦然。愧疚的是,作为精神世界的“情人”,我为它付出的太少了;坦然的是,我没有“移情别恋”,没有从情感上远离文学。我没有写多少东西,但却看了不少东西。我想说,热爱足球不一定下场踢球,当球迷岂不是大多数足球爱好者的状态?文学亦应同理。写书与看书其实都是文学生活,两者相辅相成,共同促进了文学事业的繁荣。
如果说少年时代的乡村生活让我对村外的世界一头雾水,那么当我有书可读时,上下五千年的历史,纵横几万里的宇宙,也就在我心里完成了立体的拼图。同时也因为这些书,帮助我构建起一个成人的精神世界。《水浒传》让我理解了江湖义气,《红楼梦》让我懂得儿女情长,《简爱》让我看到爱情世界里的平等,巴尔扎克让我感叹资本主义的原罪,高尔基打开了我认识红色苏维埃革命的窗口,海明威则用一个老人的捕鱼故事,诠释了他的英雄主义。而我的三位老乡,路遥写他的陕北,陈忠实写他的关中,贾平凹写他的陕南……
自认为热爱文学的我,也会偶尔手心发痒,忍不住要写一两篇小文章,谈往事,抒真情。就我个人的体会来说,文学给我的好处,绝不仅仅是发表过零零星星的作品,更重要的是,它让我选择了一种满意的生活方式,令我的精神愉悦且充实,自觉生命的质量也在一点点得到提升。
是不是可以这样说,我是一个让文学为自己的生活伴奏的人?即使是经商的那些年,文学也没有与我分离,它好像以另外一种形式与我相守相望。当我现在又想提笔写点东西时,包括商海经历在内的一切生活体验,皆成为创作的矿山。(张建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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